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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出让地规定现房销售试点 是否普遍执行还是谜

http://house.fznews.com.cn   2006-7-4 14:26:34   来源:南方都市报
  6月28日,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挂出三宗深圳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,其中一宗编号A004—0102的商住用地,不仅按照新政做了规定,而且还特别注明,项目A004—0102取得房屋建筑工程、消防、电梯、燃气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销售。

  业内人士表示,这一规定基本已经确定了该宗地将需要现房销售。但是,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相关人士告诉记者,这宗地仅仅只是试点,未来的出让方式,目前还没有明确。

新规定等同于现房销售条件

  据了解,A004-0100、A004-0101、A004-0102这三宗出让地都位于宝安中心区,属于2005年的出让地规划,曾经计划于4月12日进行拍卖,但是在拍卖前取消,此次三宗地再次拿出来拍卖,除A004-0101宗地没有变化外,其余都有变化,A004-0100宗地的容积率稍微增加,建筑面积比以前增加了19900平方米。

  不过,变化最大的就是A004-0102宗地,出让公告中规定:其中A004-0102宗地内开发的商品住房项目,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,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%以上。A004-0102宗地内开发的商品房项目在交清地价款、项目取得房屋建筑工程、消防、电梯、燃气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销售。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商品房销售条件进行销售,否则应向出让人支付该合同项下成交价的20%的违约金。

  深圳市坤祥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柯学斌告诉记者,按照公告中所说的,项目要取得房屋建筑工程、消防、电梯、燃气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销售,这个规定就已经是现房销售条件了。

是否普遍执行目前还是谜

  现房销售一直是业内比较有争议的问题,深圳曾经有过类似的讨论,最后都没有了声音,主要原因在于,现房销售给开发商的资金链带来严峻考验。

  柯学斌告诉记者,政府的意图大方向可能是在控制地价和房价,因为现房已经将房子明摆在消费者面前,可以减少很多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。但是如果该宗地要进行现房销售,开发商的开发周期需要延长,资金链是必须要考虑的事情,可能会给开发商带来成本增加等问题,开发商在拿地时候会更多需要考虑到成本问题。

  不过,以后所有出让地是否都会规定现房销售?记者从深圳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内部人士获知,该地块还只是试点。而在本次深圳的10条新政中有提到,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将调整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的住宅用地供应计划,并于7月上旬向社会公布。因此,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具体以后政府会怎么做,应该等待7月份的土地供应细则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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